登录
| 注册
    林草网群 | | 使用指南  

首页 > 公共新闻 > 评论 > 正文
[字号:][评论][]

网红花海成“鲜花饼”,“踩花大盗”没有一个是无辜的

媒体:新京报  作者:樊成
专业号:日月峡评论 2018/10/15 13:05:35

人红是非多,花红厄运来。

前些天,杭州滨江江边公园里,一大片“粉黛草”盛开如海,秋风拂过,粉红色的波涛荡漾,引人驻足。不知哪位网友不想独自掠美,于是拍了视频上传到短视频平台。树大招风,花红招人,很快,这里成了“网红打卡地”,游人纷纷赶来拍照。十亩花田还没缓过神来,就已经成了一张“十亩鲜花饼”。

花海红了,然后顷刻间谢了,与其说这是一场“赏美失败”,倒不如说是一次丑陋恶习的淋漓展现。

他们驱车而来,把车停在人行道上;他们跨过围栏,把“粉黛草”踩在脚下;他们嫌粉黛草太高,先压实了再拍;他们嫌站着不够有型,干脆躺下……如果粉黛草有灵,恐怕也会作一首《长恨歌》,“滨江有草初长成,养在江边人未识;天生丽质难自弃,一朝发在网络上;快门一按百媚生,十亩粉黛无颜色……”

审美之人却在表演丑陋,这是最鲜明的自我讽刺。负责种植、照顾“粉黛草”的郑阿姨一语中的,“你们拍照片的人,拍出来的照片很美,可是你们的行为却很难看。”

在记者的采访中,面对“跨栏踩花”行为,有人装作没听见,有人回“关你什么事”,脾气好一点的,则给了一句“不好意思,拍一张就走”。在我看来,哪怕是后者的态度,都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罢了。

很多人可能怀有这样的想法:我拍个照就走,造不成多大伤害。殊不知,这其实还是“法不责众”思维在自我安慰。当花海一片狼藉,每个人都觉得自己的那一两脚微不足道,但正如雪崩之于雪花,没有一个脚印是无辜的。正是这种“丑丑与共”,造成了花海红前红后的大不相同,从花田沦为花冢。

近年来,沦为拍照胜地的地方并不少,它们不是景点,却胜似景点,比如网红书店。一个看书、挑书或者买书的地方,很多人怀揣的目的却是“到此一游,拍照就走”。为了照片和视频,他们敢在长城上烧烤,敢跳进兵马俑,敢踩踏丹霞地貌……他们不像是冲着品味历史文化和自然风光去的,拍照和录像似乎才是最大的目、唯一目的。

这样的精神消费,毫无疑问是浮躁并肤浅的,也丧失了“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的敬畏。

我们也经常看到有人这样归咎:要是第一个拍视频的人不上传就好了;要是没有短视频平台就好了;要是没有手机就好了。这样的逻辑演绎下去,甚至会得出:要是没那么多人就好了,要是没有这种花就好了。这是典型的鸵鸟心态,这种“思考方式”也并不浮夸,“女生穿得少就该被骚扰”即是这种认知的典型。

显然,类似的想法都是谬误,都是在为最原始的恶习找借口。真正的罪魁祸首只有一个:人们都对美趋之若鹜,却对自身的丑视而不见。而这,又是最难看的。

阅读 338
我也说两句
E-File帐号:用户名: 密码: [注册]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500字。)

*评论内容将在30分钟以后显示!
版权声明:
1.依据《服务条款》,本网页发布的原创作品,版权归发布者(即注册用户)所有;本网页发布的转载作品,由发布者按照互联网精神进行分享,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无商业获利行为,无版权纠纷。
2.本网页是第三方信息存储空间,阿酷公司是网络服务提供者,服务对象为注册用户。该项服务免费,阿酷公司不向注册用户收取任何费用。
  名称:阿酷(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QQ468780427
  网络地址:www.arkoo.com
3.本网页参与各方的所有行为,完全遵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行为,请权利人通知阿酷公司,阿酷公司将根据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删除侵权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