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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死辱母者:我们在恐慌什么?

媒体:少年与网红  作者:陵七七
专业号:愚人愚说 2017/3/27 14:03:38

01.

本该是一个轻松愉悦的周末,可今天一早,南方周末报道的《刺死辱母者》一文便在朋友圈刷屏了,每个转发的人都表露着“咬牙切齿,愤愤不平”的心情。

事情是这样的:

山东聊城的一名女企业家苏银霞,因自己公司资金链断裂,便向吴学占借款共135万,月息10%,偿还一部分后无力偿还,于是被吴学占派来的催债人殴打,并当着自己儿子于欢的面,以“极端手段”侮辱。最后于欢在房间里摸出刀刺向催债人,导致1死4伤。近日法院判决“于欢面对众多讨债人长时间纠缠,不能正确处理冲突,持尖刀捅刺多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害人存在过错,且于欢能如实供述,对其判处无期徒刑。”

这新闻一出来整个社交媒体就炸了锅,甚至网易新闻下面罕见的出现170多万跟帖,创纪录的讨论,足见此事对社会的影响力。

为什么会引发大讨论,先看此事件几个细节:

1、苏银霞在偿还了184万及一套70万的房子后,实在无力再偿还余款17万。

2、极端手段:不仅殴打,当着苏银霞儿子的面,催债人露着下体在她脸上蹭,还把她的头按在有大便的马桶里等等。

3、苏银霞四次拨打110和市长热线也无果。

4、民警来了现场4分钟,说了句“要账可以,不能动手打人“就走了。

你能想象一对母子把房子都卖了,实在无力偿还剩余一点债务,被催债人限制人身自由和极端侮辱,最后把希望全部寄托于警察,结果警察转身不管,那种恐惧、无奈、绝望被极具放大。他剩下最后一搏,将刀刺向了催债人。

他算不算正当防卫?对方后确实没有对他构成生命威胁。但不管如何,杀人他都需要付出代价,因为这是中国的法律规定。可笑的是,在他们权益受到侵害时,法律缺席了,正义也迟迟不来了。

这便是我们所恐惧愤慨的地方,当你面对这种情形,会怎么选择?是继续接受凌辱还是拨出刀刺向催债人,反正我会绝地反抗。这是司法与道德,善与恶交织在一起的事件。

我看到,一些在法院和公安局的朋友,都纷纷转发文章呼吁改判呼唤正义。如今她儿子于欢面临无期徒刑,这代价太惨痛,呼唤改判,量刑要轻,而重要的一点是本该可以避免的一件命案,因警察的过错在这里起到了很大作用。

在价值排序里,就接受侮辱和丢掉性命两者而言,生命要排在前面,所以于欢最后把所有希望寄托于警察主持公道时,施暴者说,叫警察也没用,所以他们可以更加猖狂。对于欢来说,警察离开加重了他的孤立无望,最后导致了豁出性命的代价。

“当法律无法保护我们的时候,我们只能违法。”这句话很是沉重。

02.

这件事,让我想起在山东做媒体的那段日子,当时我一边采访一边负责单位的公号运营。

有一天,一读者在后台急迫的留言,说他遇到难处了,希望媒体帮帮他。作为一名社会新闻记者,我很快电话与他取得了联系,他在电话里近乎哭腔讲述自己的遭遇。

小伙子是货车司机,他从广西南宁拉来一车荔枝给山东H市的客户。按照协议他到达了H市交货完毕。可痞子客户不给钱,说他迟到了,还要他交违约金。当他拿出单据证明到达H市时,对方当场撕毁。

小伙子不仅没了货款,还被限制自由,要交出10万元违约金才能放人。这简单是强盗干的事啊。只身一人在外无亲无故的小伙子拨打了110,结果民警赶到后,痞子客户还跟警察一起抽烟,有说有笑,甚至当着警察打了他一顿,他很绝望,但还是哀求警察把他带走,最后警察劝他,算了吧,他们是混混,你交点钱,就认倒霉吧。

他说,货款就好多万,不仅收不回,还要被讹诈10万元,他绝望的说:“我该多少年才能偿还啊。“听完描述,我十分愤慨,我安慰他,会尽力帮忙的。

我跟上级领导汇报了新闻选题,结果立马被毙掉了。大概理由是,那些混混惹不起,也就是那些人不怕死,你要是动了他的利益,在他地盘上,指不定哪天突然把你打个半死,而那些人都有保护伞,基本只会吃亏。

最后我愧疚地跟小伙子说了原委,电话那头他愣住了,随后挂了电话,给我发了一个信息:谢谢你钟记者,我现在体会到了那种暗无天日的绝望,以前在新闻里看到那些炸公交车炸飞机报复社会的人不理解。现在我理解了,当眼前所有的信仰都没了,我就会变得无所畏惧,我也想去炸死他们,我对社会绝望了,活的窝囊。

看完短信,我立即去找了他,见了面,聊了几句,最后我走了。我不知道转身后,他会不会成为第二天新闻的头条。我只知道,那一刻我也无能为力。

过了几天,小伙子给我发了短信,他回去了,表示再也不回来这里了。过了几个月,我辞职了,跨界转行了,却依然关注着时事新闻,媒体动态。

03.

回到“刺杀辱母者”事件,与其说,于欢在求助警察绝望后,给自己的正义和尊严拔出了刀。不如说,我们看完新闻,也生出些许绝望,这种绝望在透支着我们对这个社会的信任,对我们赖以信任的规则破坏。

每个人对此事的不断讨论、愤慨和推动改判,这一切不过是不想让自己身处这种无望无序的社会中,不想自己以后莫名陷入没有司法保护的深渊。

我们希望自己是山林的一只麋鹿,可以被追着跑,可以肆意寻找草,这一切都按照丛林法则去生存,而不是被人肆意篡改后,时刻笼罩在不安中。

我们恐慌:永远延迟的正义,是法律永恒的无能为力。如果法律不能保护我们,那下一个于欢是谁呢?

文/陵七七(七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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