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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公共卫生事件如何不再“瞒”和“骗

媒体:凤凰评论  作者:斯远
专业号:日月峡评论 2017/11/19 16:47:09

湖南省桃江县四中多名学生感染肺结核一事有了新进展。11月17日,湖南省卫计委发布情况通报,截至11月16日,共发现29例肺结核确诊病例和5例疑似病例,另有38名学生预防性服药,共计72名学生接受治疗和管理。通报称,目前疫情已得到有效控制。

当日,国家卫计委也通过官方微信表示,国家卫生计生委高度重视湖南省桃江四中结核病聚集性疫情。国家卫生计生委主任李斌批示,责成当地核实情况,及时公开发布准确信息,全力以赴做好患病学生的治疗工作。17日下午,相关工作人员和防治专家已到达湖南省桃江县督导当地疫情处置工作。相关进展情况将及时发布。

湖南省和卫计委开始重视,并介入督导,这意味着,至此,这一“闹大了”的公共卫生事件,才走出“瞒”和“骗”的鬼蜮伎俩,真正进入信息公开透明、保障公众知情权的公共领域。

走到这一步,堪称千难万难。梳理媒体报道,从2017年1月24日第一个学生被确诊肺结核,到8月19日发现91个抗体检测阳性,桃江县启动县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并将疫情上报,经历了7个月的漫长传染过程。这个过程也充满了各种拖延、隐瞒与不在意。

而从确定疫情到向社会公开,又过去了3个月,且这一“公开”还是当事学生以微博求助的方式捅破的。饶此,当事学生还被老师批评给学校抹黑、丢脸,不顾学校的名誉。

从目前的公开报道看,在这起疫情的发生、蔓延过程中,相关的各个环节均存在失守问题。班主任明明知道学生接二连三咳血,却一味滥发安民告示,总是“没有任何问题”;县疾控中心次第接诊多名学生,并确证为肺结核,竟然没有引起任何警觉,有学生家长生疑追问医生,医生还要求保密;而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理应对人员密集的学校进行例行体检,也未付诸实际。特别是,进入7月,多名学生被查出肺结核,学校不是积极应对、普遍筛查,却在7月28日,给学生放了10天假。

按道理,学校也好、疾控中心也罢,不会不知道肺结核是一种慢性病,可传染,也不会不知道发现越早情况越乐观,然而,各个环节却不约而同地选择了“推”“拖”“瞒”“骗”。事实上,这也是这起事件引起公众愤怒的根源所在。学生多、卫生状况不佳,生病并不奇怪,可学校和疾控中心为什么遮遮掩掩?

其实,看似是一种漫不经心、心不在焉,实则却有着精确的计算。学校不只担心大面积的疫情会影响当年的高考,更担心影响学校的后续招生,这也是“学校的名誉”所在。疾控中心和地方政府也不希望本地出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这里边涉及到预防的责任、对传染病的控制以及绩效考评等多重因素。

而无论如何计算,那些倒霉的高三学生,他们的健康和生命,都不在考虑范围之内,都是可以被随时忽略。

事实上,近年来,类似瞒报疫情事件并非偶发。据报道,2016年4月2日,网曝江苏连云港某高中高一某班有18名学生患了肺结核,学校却刻意进行隐瞒。媒体曝光后,当地政府部门才匆匆宣布公布实情。2015年,西安市某中学亦有多名学生感染肺结核,老师还批评了给教育局打电话的同学。后来,媒体报道后,陕西省教育厅才回应,该校经筛查确诊4例肺结核,3例疑似,PPD强阳性(有可能感染)学生21名。

校园公共卫生事件频发,一再刺激社会公众的情绪。有鉴于此,一方面,要从制度层面完善对校园的定期筛查机制,确保常态化的传染病预防与信息收集,确保将校园这一人员密集区域置于严密的监管之下。

另一方面,要切实落实关于传染病疫情披露的相关规定,根据《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规定,肺结核疫情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当按照有关预案“开展疫情风险沟通和健康教育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疫情处置情况”。从2003年非典疫情之后,国家有关方面对此有严格的要求,基层岂能大打折扣?

除此之外,还必须严厉问责有关当事人。最新消息显示,湖南桃江县纪委将对在此次结核病聚集性疫情处置工作中是否存在失职渎职行为依法依规开展调查。但也该注意到,为确保调查的严肃和公正,不妨启动更高层级的失职渎职调查。

而除了违纪调查之外,该追究法律责任的还要追究法律责任。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未依法履行传染病肺结核事件通报、报告或者公布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将被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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